大陸市場雖大,卻仍有改善空間。據悉,本黨青年多年來赴大陸各地發展,屢遭以下情況:
一、台胞無法開辦校外培訓機構:
本黨青年赴大陸創業,擬開辦素質教育校外培訓機構(藝術類補習班),但十多年來,屢遭大陸有關部門以各種理由拒絕不讓開辦至今。
二、台籍律師只能接涉台民事案件:
本黨青年赴大陸考取律師執照,但取得執照後,大陸有關部門卻限制台籍律師只能承接非訴業務及台胞民事案件,不能承接台胞刑事案件,也不能承接大陸居民的民事及刑事案件。
三、台籍教師無法考編:
本黨青年赴大陸教書,卻無法參加大陸教師編制考試。
四、台胞無法貸款:
台胞在大陸數十年來一直被視為外國人、外資身分,至今無法申辦創業貸款。此外,台胞至今也無法向大陸銀行貸款買房,只能全款買房。
五、台胞居住證難用:
台灣居民居住證在大多數場景都無法使用(包括但不限於各省飯店民宿住宿前台無法辨識、各省高鐵站進出閘口機器無法辨識、各省機場自助報到機器無法辨識、各省醫院掛號繳費機器無法辨識等),淪為一張普通卡片。此外,大陸各種app均要求18位大陸居民身分證號碼實名,卻普遍不支持同為18位號碼的台灣居民居住證,仍把台胞視為外國人、徒增廣大台胞困擾。
六、台胞創業被刁難:
大陸各省市工商局及稅務局對台胞設立公司、註銷公司的規定混亂不一,且各種工商及稅務app對台胞證、台灣居民居住證的認定與採集亦混亂不一,致使台胞創業備受刁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