🪶 全國村里長制度改革案:推動里長民代化

推動《地方制度法》及相關法規改革,完善村里長法律定位及制度保障。

全臺 7,700 餘位村里長均由人民直接選舉產生,是最貼近基層民意的民選公職,也是政府與人民之間的重要橋梁,肩負基層治理的重要職責。

然而,現行制度下,村里長的法律定位、行政資源、制度保障及權責配置,已無法充分反映現代基層治理需求,也使其民主代表性與法律定位之間存在明顯落差。

民生黨主張全面檢討《地方制度法》及相關法規,推動「里長民代化」,建立符合民主原則、權責一致的基層治理制度,使人民直接選出的村里長,擁有與其民主代表性相一致的法律地位及制度保障。


為什麼需要改革?

近年來,村里長協助政府推動公共事務的範圍持續擴大,包括社會福利、災害防救、交通安全、環境維護、社區營造、公共建設、政策宣導及民眾陳情等。

然而,現行制度多建立於數十年前,相關法律定位及制度設計未能隨地方治理需求同步調整,導致第一線村里長承擔愈來愈多責任,制度保障卻未同步完善。

問題不在村里長,而是制度已逐漸落後於時代。


什麼是「里長民代化」?

村里長由人民直接選舉產生,肩負反映地方民意、協助推動公共事務及服務居民等法定職責,具有民主授權所形成的代表性。

里長民代化,並非改變村里長服務里民的角色,而是重新檢討其法律定位,使人民直接選舉產生的村里長,擁有與其民主代表性相一致的制度保障。

法律定位調整並非改革的終點,而是制度改革的起點。唯有建立與民主代表性相一致的法律定位,行政資源、辦公場所、待遇、保險及其他制度配套,才能有完整且一致的法制基礎。


現行制度面臨五項問題

1️⃣ 法律定位與民主代表性存在落差

村里長由人民直接選舉產生,長期代表地方民意、反映公共需求、協調地方公共事務,肩負基層治理的重要角色。然而,現行《地方制度法》對村(里)長之法律定位及職務權責設計,與其由人民直接選舉產生之民主代表性及現代基層治理實務之間,仍存在檢討空間。

2️⃣ 行政資源缺乏一致制度保障

目前各縣市提供村里長之辦公設備、資訊系統、公文處理、行政支援及相關資源差異甚大,缺乏全國一致的制度規範,影響基層公共服務品質及行政效率。

3️⃣ 村里辦公處制度仍待完善

現行法規雖已規定設置村里辦公處,但村里辦公處多由村里長自行尋找適當場所設置,辦公空間來源包括里民活動中心、社區公共空間及民間租賃場所等。各縣市政府對場地租金補助及相關配套措施規定不一,少部分縣市另提供場地租金補助,多數地區則由村里長以事務補助費支應相關租金及辦公成本,使各地村里辦公處之設置方式及資源配置存在差異,相關制度仍有檢討完善之必要。

4️⃣ 基層治理負擔持續增加

隨著政府交辦及協助事項逐年增加,社會福利、災害防救、交通安全、環境維護、社區營造及跨機關協調事項日益繁重,村里長承擔之公共事務已較過去大幅增加,但相關制度設計及行政支援未能同步調整,基層治理壓力持續提高。

5️⃣ 制度設計未能與時俱進

現行村里長制度多建立於數十年前,隨著人口結構變遷、都市發展、數位治理及公共服務需求快速改變,現有制度已逐漸無法充分因應現代基層治理需求,有必要全面檢討《地方制度法》及相關法規,建立符合現代基層治理需求之制度。


民生黨改革方向

民生黨主張,以「里長民代化」為核心,全面檢討《地方制度法》及相關法規,逐步建立符合現代基層治理需求之制度。

包括:

・ 完善村里長法律定位。
・ 完善村里辦公處制度。
・ 檢討現行行政資源及制度配套。
・ 完善職務保障及保險制度。
・ 強化跨機關協調及行政支援。
・ 推動 AI 基層治理。


改革理念

由人民一票票直接選出的村里長,應有與其民主代表性相一致的法律地位及制度保障。

完善村里長制度,不只是健全地方自治制度,更是提升基層治理效能與公共服務品質的重要基礎。


📅 最新進度

2026/07/28查看公文
民生黨正式函請內政部全面檢討《地方制度法》及相關法規,推動里長民代化,完善村里長法律定位、行政資源及制度保障,建立符合現代基層治理需求之制度。

2026/08/05查看公文
內政部正式函復民生黨,說明目前已就村里長制度持續進行檢討,相關方向包括「工作負擔合理化」、「資源運用彈性化」、「村里長工作減壓」、「執行職務人身安全保障」及「公務處理彈性化」等事項;並表示未來將配合社會經濟發展需要,持續結合地方政府完善村里長制度。

⬜ 持續蒐集全國村里長制度建議

⬜ 彙整制度改革意見

⬜ 提出具體修法建議

本專區將持續公開辦理進度及政府回應情形。


📢 歡迎全臺村里長提供意見

如果您是現任村里長,對現行村里長制度、行政資源、辦公處所、職務保障、跨機關協調、工作負擔或數位治理等事項有實務經驗或建議,歡迎向民生黨提供意見

本黨將持續彙整全臺村里長及各界意見,作為推動《地方制度法》及相關制度改革的重要參考,讓第一線村里長的實務經驗,成為制度改革的重要基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