補習班法規過時案

簡單說:
現行補習班設立規定已跟不上時代,使許多在家或小型工作室教學的音樂老師,處於制度不明確的灰色地帶,面臨被認定違規的風險。

本黨已將此問題反映至中央,並送交監察院,要求政府釐清法源依據並推動制度修正。


問題核心

現行補習班法規未能反映「小型教學工作室」的實際型態,導致實務運作與制度規範之間產生明顯落差。

歷經多次函文往返,中央與地方至今仍未正面回應:
✨ 補習班設立標準的法源依據
✨ 小型教學是否應納入現行規範

使基層教學者長期承擔不必要的經營風險,制度調整刻不容緩。


📅 處理進度
 
2026/03/16查看內容一查看內容二
本黨發函臺北市政府及教育部,提出補習班面積限制相關疑義
 
2026/03/25查看內容
臺北市政府函覆本黨(未回應核心問題)
 
2026/03/27
本黨再度發函臺北市政府,要求具體說明
 
2026/04/08查看內容
臺北市政府再次函覆(仍未釐清法源依據)
 
2026/04/09(查看內容一查看內容二
本黨正式向
監察院 提出檢舉:
– 臺北市政府:遲未釐清法源依據
– 教育部:未就制度問題提出具體說明

 
2026/04/13查看內容
教育部函覆本黨(未正面回應制度問題)
 
2026/04/20
本黨再度向
監察院 提出檢舉教育部(回函後仍未釐清制度問題)


📎 參考制度與政策草案

為回應現行制度與實務落差,本黨已於 2026 年 3 月 16 日提出制度建議及國外案例,並隨函送教育部,供政策討論參考。

  • 藝術教育工作室制度草案(查看內容
  • 韓國《私立教學機構設立經營與課外輔導法》(私人教師相關規定摘錄)(查看內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