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生黨質疑教育部限制赴陸交流法律依據 正式提請監察院依法調查

本案完整進度請見「捍衛大專校院師生合法赴陸交流權利
 
文︱民生黨
 
教育部日前函復民生黨,說明大專校院師生赴陸教育交流登錄及管理制度。惟教育部雖以主管機關權責、學生安全及行政管理等理由說明,仍未具體回答要求學生自行赴陸活動回報學校之直接法律依據。

本黨指出,教育部所援引的大陸委員會113年5月2日陸法字第1139902432號函,並未明文要求或授權教育部要求學生、教職員自行赴陸活動辦理回報、登錄或接受查察。教育部據此建立相關管理制度,其法源依據及權限關係顯有重大疑義。

本黨認為,行政機關不能以行政函文創設法律所無之人民義務。倘透過學校登錄、內控、查察及獎補助等措施,進一步對師生赴陸行動形成實質約束,更涉及法律保留原則及憲法所保障之人民遷徙自由。

對此,本黨已正式向監察院陳情,請求調查教育部相關制度之法律授權、行政權限及適法性,並釐清大陸委員會函文與教育部師生赴陸登錄制度之法律關係。

本黨將持續捍衛大專校院師生合法赴陸交流、探索職涯的權利。